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2024年10月18日,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金罚决字〔2024〕5号和肇金罚决字〔2024〕6号),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附件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5号).docx
附件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