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理财”)开展代销理财业务合作,并就代销合作签署代销协议。如下为本行的代销合作机构情况:
合作机构名称 |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
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7月29日 |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具体代理销售产品信息以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披露为准。具体代销的理财产品详见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理财产品销售渠道。投资者也可以根据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相关产品信息。
二、风险提示
在代理销售合作关系中,理财产品由平安理财发行与管理,本行仅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平安理财发行的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请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行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